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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账目需要保留多久?

公司法财务账簿应该保存几年。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日记账需要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保存25年。

明细账需要保存15年。

总账需要保存15年。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需要保存5年。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最少应保管10年。否则擅自销毁,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规定处理。

个人档案一定要走机要通道吗?

档案要用机要方式邮寄和流程:

1、档案管理单位将你的档案送到当地邮局的机要班,办理登记手续。

2、机要班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按照中组部的规定,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邮寄,不得本人携带或通过普通方式邮寄)邮寄到本省省会城市,由省邮政局机要班登记。

3、省邮政局机要班通过机要交通将你的档案寄到目的省份的省会城市,当地省邮政局机要班加以登记,然后通过机要交通送达档案接收单位。

4、机要文件邮寄会涉及到多个部门,所以要比普通的快递要慢得多,甚至比利平信还要慢,从深圳调到广州可能就需要一个月左右,如果跨省可能会更久,慢的两个月都有可能,每个机要文件都有机要号码,可以根据机要号让档案接收单位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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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要文件是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

6、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密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个人档案只能由机要和专人派送,其他方式很多人社局档案管理处是不予受理的。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21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

会计档案的销毁由什么部门负责?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会计档案销毁应该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共同提出。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销毁档案有哪些程序?

1、编制销毁清册。鉴定小组(在机关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经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它是日后查找档案销毁情况的凭据。销毁清册的封面需设置全宗号、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小组负责人的签字及时间、批准人的签字及时间、两个监销人的签字及销毁时间等项目。清册中档案销毁登记表要设置序号、文件题名、所属年度、档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文件页数、备注等栏目,准确揭示每一份销毁文件的内容和成分,供领导人审查。

2、拟订鉴定报告,提出销毁意见。报告中对需销毁档案的数量及内容作简要介绍,并提出销毁意见、陈述销毁原因。

3、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

5、未批准销毁的档案,要拿出继续保存。

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销毁时还要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如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就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具体程序是: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首先由档案员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注意进行档案鉴定,后送相关档案部门进行鉴定,方可以由两人以上档案人员到销毁现场尽享监督销毁。但是一般最好不要销毁,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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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档案分类方法?

先将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大类别归类,然后大类中再细化小类,越细化,越利于后期整理、查找。

按日期分类的档案,一般是由近及远,以年份或者月份为归档周期,方便日后查找的时候,缩小查找范围,省时。

常规档案类型有文字、图片、影像、声像这四大类。个人档案与集体档案各有特殊性,分开管理更加有利。

职工退休档案年龄认定?

很多人都知道,我们的退休年龄的确是职工档案为准。但一些人觉得,国企职工档案管理严格,私企职工档案管理松散。私企职工的退休年龄难道还能以职工档案为准吗?其实,不管是国企职工还是私企职工,国家现行的规定就是"当职工档案和身份证的年龄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记载为准"。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退出工作岗位的年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在进行退休年龄的认定时,要结合个人档案和本人身份证进行认定。当个人档案记载的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按照个人人事档案第一次记载的年龄作为退休年龄来认定。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串改退休年龄,不让串改年龄的人多重得利,重复得利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我想这一段表述就是对法定的退休年龄的重申,就是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按照这个年龄要求办理退休,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提前办理退休的行为,也是违反社保法的相关规定精神的。

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比如高温、繁重体力活,以及身体有伤残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则可以提前退休。

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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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比如高温、繁重体力活,以及身体有伤残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职工,则可以提前退休。

以最原始填写的档案里书面材料为准,我八十年代至本世纪初,在某単位劳动人事部门工作,干的就是劳动保险和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在有养老保险以前,退休手续需要到工业局、市劳动局审批,有保险后,还要加入社保局,在实际操作中,工龄认定按档案里最原始资料为准。

1999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政策出台在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上作出了硬性规定,按照规定,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

企业职Z退休年令完全根据愿史档案的年令时间来办理退休认定的。他并不是根据户口簿也不参照户口簿去认定。因为这种认定法一直延顺到现在,我认为起码这样认定会比用户口薄认定更能准确,因为如果用户口薄去认定,很大程度上会有修改行为的。

对于退休年龄的认定,目前通用的还是按照个人身份证作为认定的基本依据,但是由于我国经济成分是按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格局,对于国有企业的职工,个人档案的建立比较完整,但是对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企业主体的职工,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基本上没有个人档案。所以对退休年龄的认定,分为这么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在进行退休年龄的认定时,要结合个人档案和本人身份证进行认定。当个人档案记载的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按照个人人事档案第一次记载的年龄作为退休年龄来认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串改退休年龄,不让串改年龄的人多重得利,重复得利;

二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或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这部分人员都建立有个人人事档案。虽然他们当中有的人可能已经辞职或是离职,已经下岗或是变成了灵活就业人员,凡是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才能证实其真实的年龄结构,也需要采取个人档案和身份相结合的验证方式,如果不相符的还是以个人档案年龄为准;

三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果以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是具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办理退休时的年龄认定,仍然要按照身份证年龄和个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对于一直在民营企业工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不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年龄的认定以身份证年龄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

我认为应该是档案年龄,采取的是最初的工作记载。所以我们目前主要是看档案里保存的原始资料。希望本人的回答能够说明情况吗?一起讨论,达成共识。欢迎大家一起共同达成一致。谢谢朋友们,再次感谢。期待你们的答案。更希望是统一的一致的答案。

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

转让有关档案必须是与档案有关系的单位,首先双方要达成协议,再有要有档案转让的交接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多少年?

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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