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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图书馆(辽宁大学图书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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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大图书馆

辽宁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东北财经学院图书馆、沈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图书馆,是辽宁省重要的文献资源和信息服务中心之一。现有馆舍总面积41869平方米,由崇山校区、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图书馆组成,其中崇山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18470 平方米,蒲河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

50多年来,辽宁大学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学校图书馆和各院系资料室现有文献234万余册,其中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图书馆馆藏总量达188万多册, 中文图书115.7万册,外文图书22.7万册,期刊合订本45万册,中文期刊4500种,外文期刊1400多种。基本确立了科学、系统、独具特色的馆藏体系,体现了我校的专业特点及学科特色。在我省高校图书馆中我馆的藏书量居第一位。我馆极其重视古文献的收藏与整理,现有古籍文献7000余种,16万册,其中善本书311余种,5000余册,孤本书20余种,业已形成以清代为重点,上跨明代,下带民国的古籍藏书特色,成为辽沈地区清史及满族文化研究的文献资源建设基地之一,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辽宁大学图书馆于 2002 年 5 月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这使我馆成为中国东北地区首家联合国认定的资料收藏图书馆,成为国际关系、国际法、国际事务研究的文献情报中心。

辽宁大学图书馆设有基本书库(基藏库)、开架书库、检索大厅、辽宁大学文库、古籍阅览室、学生自习室、教师参考室、报纸阅览室、中文期刊阅览室、外文期刊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广场、语音视听室。通过校园网(CERNET)的连接,实现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主核心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图书馆业务工作的现代化,在联机编目、资源共享、书目管理、文献借阅、收视播放等方面建立起了系统的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辽宁大学文献数字平台工程,为创建虚拟化、数字化、现代化的图书馆奠定坚实的基础。 图书馆现有工作人员111人。其中研究馆员1人,副教授1人,副研究馆员1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近90%。图书馆在馆长的领导下,设有采编部、文献借阅部、自动化部、信息部、数字化组及办公室。 辽宁大学图书馆贯彻以“以读者为中心”的宗旨,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目前,我馆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读者服务工作体系。这个体系是由图书外借、书刊阅览、报纸阅览、情报服务、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堂教学以及馆际互借等环节构成的。我们已实现藏书、外借、阅览、管理一体化,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在为本校做好教学服务的基础上,为地方建设服务,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服务。为加速我校"211工程"建设,为使我校尽快成为一流大学,辽宁大学图书馆肩负历史重任。辽宁大学图书馆全体馆员,愿为广大读者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研究和学习环境。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我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辽宁大学图书馆有多大?

学校图书馆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馆藏文献284.7万册(件),其中,古籍善本书300余种,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

辽宁大学图书馆的相关信息

库室名称 开放时间 崇山校区 开架书库教师参考室报刊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周日:9:00-21:00 电子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9:00-22:00 外文期刊阅览室

古籍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基藏书库

还书处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蒲河校区 总还书台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社会科学图书阅览室文史图书阅览室语言理工外文图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8:30-20:30

周六、周日:9:00-20:30 计算机广场 周一至周日:8:30-22:00 1、读者欲借阅图书需办理校园卡。

2、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冒用他人证件。借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即扣留证件,召持证人来领取,并停止其外借权限1周。

3、妥善保管校园卡,如证件遗失请立即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被他人冒借图书,责任概由持证者本人担负。

4、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学习期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等),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本项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业务受理在还书处。 1、凭本人校园卡,本科生可外借图书5册,其中外文图书限借1册 。

2、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冒用他人证件。借用他人校园卡借阅,一经发现即扣留证件,召持证人来领取,并停止其外借权限1周。

3、各室工具书(书口有红色标记)只限阅览,不外借。

4、借阅期限:本科生、研究生一律为35天,教师为56天。

5、借阅:读者选好要借的图书后,请仔细检查是否有圈画、涂抹、污损、缺页、撕页、破损 、条形码脱落等情形,如有以上情形,应询问工作人员后决定可否外借。

6、还书:读者应在借阅限期内归还图书,本馆实行借阅图书逾期罚款制度,每册图书每超期1天罚款0.10元。

7、借阅间隔天数:7天。即,本人归还的图书若需再借必须在7天后方可办理。

8、续借:读者所借图书需续借时,必须在借期内到图书馆主页上自行办理,或者携带图书到还书处办理。办理续借之日起,开始计算续借期。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同原借期。

9、预约:读者可自行在网上预约图书。读者请在图书馆主页上进行登录。

10、南北校区通借通还:读者可在本校区借还另一校区图书。图书通借地点:崇山校区在借书处,蒲河校区在还书处。

11、所有借书、续借等操作,须是读者记录未被冻结以及读者没有逾期图书和逾期欠款的情况下进行。

12、读者应爱护馆藏文献,妥善保管好所借图书。如有涂抹、损坏、遗失等情形,将按照我馆有关规定予以罚赔处理。

13、读者未办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携带出书库以外,一律视作偷书处理。

辽宁大学图书馆借阅室开放时间

成人外借处,成人报刊阅览室: 全年:9:00 -20:00(中午不闭馆) 少年儿童借阅室: 周一至周五:15:30。

“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看书”,没有课的时间还是有一些同学想要看看书,相对于宿舍来讲图书馆更合适,宿舍是休息和聊天的地方,而图书馆就是个很有优势的地方,同学们都会自觉地保持安静,很适合看书,同学们表示:真的很安静。

孩子的读书不是只在上学阶段,读书是孩子一生的事情,常带孩子去图书馆能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让孩子能够充分认识到读书的乐趣,让孩子早早在图书馆的熏陶下养成对书的喜好,喜欢上阅读,爱上阅读的好习惯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需要查阅很多资料”,有些作业不是只依靠课本展示的知识就可以学会的,作业的书写还需要查阅其他资料,一直借书不方便,直接在图书馆完成作业并且方便随时查阅,省掉麻烦的时间提高作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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