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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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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问题(国外品牌是否需要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注册备案) 问题描述的有点乱,谢谢各位!

有些国外品牌是需要在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注册备案的。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境外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海关总署办理。

备案申请的流程:

(一)注册为系统用户。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登录本系统提交。所以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以获取用户授权。注册成功后系统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二)录入备案申请数据。注册用户登录备案系统后,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图片,图片大小不能超过400K;

(三)缴纳备案费;

(四)提交纸面申请。将已录入的备案申请数据打印成纸面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或代理人印章,连同其他相关材料邮递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五)获得核准备案信息。申请人提交纸面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海关总署审核其申请的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海关总署驳回备案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的纸面材料不再退还。

如何查询和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查询可以在中国海关网站查找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直接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各口岸海关不受理备案申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备案申请寄至: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表格可以登陆到海关总署网页上下载。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在海关总署网站上《网上办事》栏目中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申请备案。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系统是干嘛的?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取得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向海关进行申请备案的手续。(包含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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