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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b模式是什么意思(DBB模式)

工地管理模式有哪些?

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有:

1、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业主重点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如果委派业主代表则不同,在有的实际工程中,业主委派某个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从而对建设工程的实施从设计、采购到施工进行全面的严格管理。

2、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在DBB模式中,参与项目的主要三方是业主、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

3、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4、代理型CM模式

CM单位是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业主分别与多个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供应合同。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建议,因而CM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是协调关系。这也是CM模式与全过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区别。CM单位与若干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协调管理关系。

5、非代理型CM模式

该模式又称为风险型CM模式,属管理承包模式组织结构。业主一般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内容和工程专用材料、设备,业主与少数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业主与CM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既包括CM服务内容,也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内容;而CM。

dbb模式适用于什么项目?

<模式是指的缩写,意为设计-招标-建造,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必须在一个阶段完成后,下一阶段才能开启。 <模式中业主会将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阶段分包给不同建筑企业,这些企业就与业主都形成了单独的承包和发包关系。 <模式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模式的优点主要是,参与项目的业主、设计机构(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三方在合同的约定下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这种模式的设计宗旨是期望通过明确划分项目参与三方的权、责、利来提高项目效益;由于受利益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驱动,业主更愿意寻找信得过、技术过硬的咨询设计机构,这种需求推动了设计咨询公司产生和发展;由于长期而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DBB模式,经过大量工程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该模式的管理思想、组织模式、方法和技术都比较成熟,项目参与各方对该模式的运行程序都比较熟悉;在该模式中,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项目的设计程序和质量要求进行控制,可以自由选择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都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

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2、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3、设计-建造方式:

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

4、交钥匙方式:

是一种特殊的设计─建造方式,即由承包商为业主提供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土地购买、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给业主的全套服务。

5、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 :

建造─运营─移交方式()简称BOT方式。BOT方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6、项目承包模式:

简称PMC模式。即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监理方式有哪些主要有哪几种?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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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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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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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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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这一创新应用解决了传统监理工作难以监管、质量评定缺乏依据的弊端,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还能督促监理人员提升履职实效、推动监理机构提高履约实效。随着监理记录云服务器的建立,以及未来工程履约监管系统的全面应用,监理工作也将逐步走向数字化、透明化、互联化。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哪几种方式?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哪两种方式:

(1)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



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



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 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



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3)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4)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1)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



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3、设计-建造(DB)模式





DB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



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DB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



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



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



(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DBB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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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



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



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



即Fast 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



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1、代理型CM (“Agency” 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2、风险型CM(“At-Risk” 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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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



(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BOT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



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



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



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



(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



(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 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PPP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



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



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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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



(2)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3)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建设模式什么意思?

建设模式即建设经营模式,隶属于建筑工程专案建设运营模式,又笼统的称之为市场化运作,产生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指的是承包商(一般在当地政府的监督指导的情况下)同时承包某一地段的建设以及运营专案。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是:

一、市场化管理,政府指导但不参与其中;

二、规划合理,承包商在建设时就要考虑到专案的社会适用性,使得不合理的建设大大减小;

三、权责分明,由于建设经营的一体化,使得这两者的责任人归一,利益纠纷不再遇到踢皮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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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b是什么的缩写?

<全称,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

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

工程模式有哪些?

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2、CM模式:

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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