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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写,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写才正确
以下内容关于《
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
》的解答。
1.工龄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2.参加工作时间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3.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4.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5.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6.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7.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8.计算工龄的方法:连续计算法。
9.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10.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11.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和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12.合并计算法。
13.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14.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15.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面试表参加工作时间如何填?
填写你开始领工资的那个月份。
比如:你是2011年7月毕业领取毕业证的,2011年8月签订了合同,找到了工作,但是是在2011年9月才开始上班,而且工资福利是9月才可以享受和领取,那么你的工作时间就是写2011年9月。
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为工作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就是领取工资的那个月份为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一般怎么填
工作年限就是填写工作的时间。工作年限是中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填写报名信息中【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
参加工作时间就填写第一份正式工作的时间即可。参加工作时间一般指工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扩展资料:
计算原则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工作时间怎么填
工作时间的填写: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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