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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对立统一的例子(矛盾对立统一的例子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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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

比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就是很好的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我们且不去说世界的,也不说一国的,就说一个企业内部的。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矛盾体,很明显,它要建立起来并运转,首先得有员工,事情得靠人去做,这就是生产力;但是,人再多,一盘散沙也不行,得有领导决策、指挥,就有了分工,还得有一套规章制度,大家都得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建立了一种生产关系。有了这两者,企业才能运转起来,缺一不可,这就是矛盾两面的相互依存性、统一性。

人是有思想的、活跃的,企业内外的各种因素随时都可能影响员工的情绪和积极性,而企业分工和规章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要照章办事,是不能轻易更改的,就死板得多。制度中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也会影响员工的情绪和积极性,员工会要么消极怠工,要么提出意见,甚至可能罢工。有的本来较为完善的制度,随着业务的扩大或外部市场的变化,也显现出不合理、不适应之处,一样会影响到员工。这就是矛盾两面的对立性。

高明的领导者就能根据员工的建议或意见,适时调整有关规定和指标,使企业平稳发展。

怎么理解矛盾即对立又统一 谁能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

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的双方可以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比如量变与质变当然是对立统一的。体现在: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量变是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而质变是根本的显著的变化。这是对立。2、事物的发展总是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是统一。3、还可以从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去理解。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其实就体现在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上,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在斗争性冲破同一性的过程中,就是量变,当斗争性冲破同一性时就是质变,事物根本性质发生变化。

对立统一的典型例子有哪些?

筷子和勺子就是一对“对立统一关系”筷子相对于勺子的不同点,就是可以用来“夹菜”,而勺子相对于筷子的不同点,就是可以用来“盛汤”,这就是这对关系的对立。

但这对对立的关系也有共同点一定有找一个最有用的,那就是用于“进食”“进食”这个共同点把它们这对对立关系给统一起来,这对关系就是“对立统一关系”而辩证统一,讲的是“既要看到事物相互区别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相互联系的一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 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规律。

统一与变化,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在设计造型中的应用。

实践实质上是社会语境下通过辩证法联系物质与意识在时间轴所现之象。黑格尔唯心及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皆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却独没有将矛盾论推演至物质意识关系之上。

事实上,黑格尔所述先验的世界本质 “绝对精神” 即是马克思所述 “物质普遍联系” 中的动态的固有联系,物质与意识也不应存在从属或直接因果关系,应归入辩证范畴进行辩证统一的演绎。

对立统一的例子

对立统一的例子:

1、筷子和勺子都是人们吃饭时使用的工具,但是筷子只能夹菜,而勺子是用来喝汤的。

2、矛和盾也是典型的对立统一的例子,矛和盾都是战争工具,矛可以刺穿盾,盾可以挡住矛的穿刺。

3、工作与休息是对立统一的例子,工作的时间久了,休息的时间就短了;工作时间短了,休息的时间就长了。工作的效率高了,就能休息好;休息好了,工作的效率就高了。

4、水与火也是生活中常见的对立统一的典型例子,只有通过火的加热才能消灭水里面的细菌,而如果发生火灾时,水又可以将火扑灭。

对立统一的观点:

对立统一观点就是矛盾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内容:

1、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普遍存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2、矛盾的特殊性。不同事物矛盾不同,同一事物不同发展阶段矛盾不同,同一矛盾双方各有特点。

3、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辩证统一。

4、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5、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6、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辩证关系。

生活中有哪些事例可以说明对立与统一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就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规定的。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的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和阶段,都有其特殊矛盾。

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扩展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统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2、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矛盾的斗争性属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 , 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 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3、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统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4、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立统一规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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