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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是哪里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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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一、为规范和加强省属各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中央高校、省级其他厅局直属高校、市属高校及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参照执行。

三、省教育厅财务部门是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检查、考核等。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管理,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负有领导责任。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等。

(一)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按照会计岗位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会计核算需要合理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各项经济业务应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三)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会计监督。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须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六)会计档案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符合规定要求。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确认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请考核验收,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自评的工作报告。

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未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未依法建账,或虽建账但长期不记账、不对账,造成账目严重混乱的;

(三)会计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与有关会计账簿记录不对应,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不符的;

(五)申请考核前二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有重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

(六)其他违法及重大违规行为。

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经考核合格以上的单位,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

优秀的标准为:考核得分达到90分以上,并且每个大项目的得分不低于标准分的50%;

良好的标准为:考核得分达到75分且低于90分;

合格的标准为:考核得分达到60分且低于75分;

不合格的标准为:考核得分不满60分。

七、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

规范化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实地听、看、查、问等方式分批进行。

考核小组考核工作结束后,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连同评分表报省教育厅审定。

八、省教育厅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两年内未申报达标考核的单位或考核不合格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对已经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证书》的单位,省教育厅每年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抽查。对会计基础工作明显削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资格。

九、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怎样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海航会计教育为您解答: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我国,随着企业发展集团化趋势不断加强,财务工作的难度和强度也逐步增大,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既是建立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1.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

1.1会计人员存在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现象。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财务工作者会因为地域或行业的差异收入也变得高低各异,一些财务人员,总觉得自己的收入和地位达不到理想的标准,致使工作心态不平衡,于是工作上拖拖沓沓,对会计基础工作松懈,把心思更多的用于拉关系,走后门,于财务基础工作不顾,事事眼高手低。财务人员有悖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的工作精神置于脑后,存在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现象。

1.2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企业会计基础规范的理解各异。

每年会计人员都要参加由单位组织或者自行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以通过会计证的年审工作,但事实上企业为年检而组织的培训学习常会流于形式,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参加培训时并不认真学习。这样企业财会人员在自身就存在文化结构差异的情况下,又没有真正对国家最新的会计规章制度进行正确理解和消化,致使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表象五花八门。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落实方面,虽然大多数都制定得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可是执行的结果总部和各分公司却形式各异。

1.3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流于形式,致使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各异。

具体表现如下:1、原始凭证的签字流程形式各异。基层财务人员自身都甚感疑惑,究竟是财务人员先对数据审核,对票据的合法、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再交由领导签批,还是经办人和报销人先直接找单位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核算和做账?这样导致管理的思路和流程不清楚,工作表象也就有差异了。2、记账凭证的附件各异。从相关部门收集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的,哪些该作为财务留存的记账凭证的附件,哪些不该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没有规范可依,财会人员完全根据职业判断,致使各个分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各异。例如,企业采购、租赁等其他合同是否是应作为附件,成为记账凭证不可分割的部分?涉及建造合同的企业,验工计价支付书是整体作为财务的记账凭证的附件,还是只将计算价值的部分作为附件?是用原件作为附件还是用复印件作为附件呢?这些都不规范化。 3、企业自制原始凭证各异,企业的借款单、拨款单、单据粘贴表、缴款单、领款单、付款申请格式各异。至于怎么正确使用就更加不同和随意了。在原始凭证的单据粘贴表上记载了粘贴说明,甚至包括报销人或经办人该做哪些,怎么做等注意事项,而基层会计工作并没有按照规定办理。4、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基层企业还有没有必要登记手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各企业总部与分公司执行上就参差不齐。5、如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正确归集成本各异。有些企业把招待费、大额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费等列入办公费,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装卸费、运输费等计入机械使用费等等。6、会计记账随意性大。有的企业一方面原材料已购进,甚至已耗用了许多,由于供货发票未到,就一直没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导致财务账面记录与仓库实存记录差异很大,核算不实。另—方面,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不按实际完工产品的生产量办理入库手续,而是以销售数量确定入库数量,未销售部分仍以在产品形式存在,不能正确反映当期完工产品的实际数量。产成品成本就很不准确。7、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后,不能及时入账,反映财务情况不真实,不完整。有的企业发货时,一切手续由销售部门掌握,只有开具发票时才通知财会部门入账。因此,长期存在—些产品已发出、应计入当期销售的业务,未能及时入账,甚至跨期入账现象。有的非货币性资产抵债业务处理不及时。究其原因:主要是债权、债务双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的抵账手续,财务部门无入账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报表反映的财务信息就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的原因分析

造成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缺乏足够的认识。

会计基础工作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因此,有的单位负责人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认为会计基础工作不重要,财务会计工作就是支付中心,不重视会计人员业务学习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换代,这样,也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知识缺乏了解,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缺乏足够的认识。

2.2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自觉学习精神。

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由于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参差不齐,虽然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对新的业务知识和实时会计法规的主动学习,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此外,部分会计人员尽管掌握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但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认真严格执行制度,降低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

2.3蓄意造假造成会计基础工作的混乱。

一些企业为了小团体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账真算,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等目的。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或账目混乱,不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还有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等,这必然导致会计基础工作混乱。

2.4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

有些基层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这些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无人问津。虽然有一些检查,但有的是专项检查,有的是走过场,应付了事,缺乏对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和指导。因此,这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必要性

3.1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有利于理清企业的核算流程,规范最基本的管理思路。

企业财务状况反映的是企业的管理水平,财务数据是企业管理的集中表现。企业财务人员根据企业如何管理而建账,对管理的重点进行反映和监督,财务核算流程越清晰,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的实时数据也就越准确。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有利于理清企业的核算流程,规范最基本的管理思路。

3.2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而会计基础工作又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企业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行为的规范和会计资料的质量,完全取决于会计基础工作。而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不单纯是单位内部事务,它已经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了解和有效利用会计资料的合法权益;影响到会计资料在加强宏观调控、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顺利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能为各利益相关者普遍认同和接受,这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的客观要求。

3.3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

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应当是以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作保证。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序,必然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往往是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开始的。目前,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化的施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企业的会计报表,要求得到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这在客观上也要求会计工作要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如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会计工作的秩序得到了保证,社会经济秩序也得到保证。

3.4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需要。

会计基础工作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服务。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就得不到应有的保证,会计工作在管理中的职能就难以体现。所以,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得财务工作汇总的难度和强度也就降低,从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5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

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道德水平、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单位会计工作的开展。因此,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最直接的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起直接作用。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既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4.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加强会计人员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

企业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必须靠广大财会人员来实行。1、要稳定、充实现有财会队伍,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会计行为规范化,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2、注重提升财会人员自我修养,将法律的外在约束和道德的内在约束结合起来,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3、全体财会人员应体现企业财会队伍团队精神,提升企业文化。4、建立健全企业财会人员业绩档案管理制度。5、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人员培养制度,如培训、考核、晋升、淘汰等。6建立健全企业会计人员学习制度。

4.2健全会计机构及规章体系。一是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机构。

企业会计管理体系主要是指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要建立起完善的内部会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企业领导、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责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既要做好领导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又要落实总会计师和各相关会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同时要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如:审计部、人力资源部、销售部、物机部、合约部等部室的协同工作和联系,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加强协作,从而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二是从强化会计基础上着手,制定本企业的内部财务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工作以促进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理顺会计工作秩序。

4.3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通过建立与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内控制度,使内控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会计核算的每一个角落,保证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堵塞漏洞,保证财务决策及财务计划真正得以有效贯彻落实。其内容如下:1、建立全面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及牵制制度。4、建立财产清查保全制度,如存货、固定资产等收、发、存、清查、处置等。5、建立财务授权审批制度。6、建立内部财务分析制度。7、建立单项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8、建立内部财务预警及报告制度。

4.4提高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水平。

会计电算化极大地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水平主要从如下着手:1、继续学习培训以增强电算化人员的业务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2、提升计算机的软硬配置,确保高效、准确的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什么?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同时,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规范》第二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计机构设置

《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这一原则与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即是否能保证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以使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不影响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为了兼顾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规范》规定,事业行政单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1988年9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独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因此,《规范》要求,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同时,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问题作出了规定。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用不当,有的任用不熟悉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会计人员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具体规定,共六个方面条件:一是政治思想条件,即要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即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于不同类型的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不同,《规范》没有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哪一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工作经历条件,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四是政策业务水平条件,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是组织能力,即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是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规范》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1985年4月8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由单位行政领导人(厂长、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任免人员协商考核,并报经行政领导人同意后,单位行政领导人方可正式任免。对其他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如《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厂长(经理)有权“按照国家规定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币大写规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可。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扩展资料

《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写数字的来历》一文是这样说的:“为反贪树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 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这就是说,用大写数字记数,是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

参考资料:大写金额_百度百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哪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包括:会计机构、会计岗位、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交接、票据与印章、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档案、财务信息化。

交通部部属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工作在强化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会计法规制度,并结合我部具体情况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属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第四条 本办法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部财务会计司。第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基本规定第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总体要求第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为单位搞好会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出纳各一人,不得由一个既当会计又兼出纳。无条件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委托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人员指专职从事财务会计人员和由财会部门管理的基层单位专职核算员。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会计证》。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电算会计岗位人员还应取得《会计电算化资格证》。第七条 大中型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照《总会计师条例》执行。第八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稽核人员。稽核人员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财务成本计划和各项财务收支,复核会计凭证和账表。第九条 单位行政领导人应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要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要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业务学习每年不得少于12天;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征得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以保证会计人员素质和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第十条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和其他投资者权益,严格会计核算和监督;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要积极参与管理,为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当家理财。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有利于分清职责,严明纪律,考核干部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主管会计、出纳(现金和银行出纳可分设)、财产物资核算、资金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成本(费用)核算、收入利润核算、总账报表、稽核、责任成本、内部银行、电算会计、会计档案管理、车间成本核算等。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各项实物验收保管,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会计不得兼管出纳工作的现金收支、有价证券保管等职能。各岗位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

各单位财会部门要在单位行政领导人或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修订和完善。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单位的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制度规定可采用其他记账方法的除外);

4.会计核算的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计至分,单位和单位成本可计至元以下四位数,余数四舍五入。以外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注明外币的名称、金额和汇率。会计核算的数量,均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

5.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反映真实、计算准确、信息反馈及时;

6.企业及有成本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益和已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其它单位应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7.单位的收益和费用的计算应遵行配比原则,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不应提前或延后;

8.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期应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需要改变的,应报经主管财政部门审批,并在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9.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具体要求如下:

(1)填制在会计凭证上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其所占格宽一般应以不超过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为原则,不要写满格。凭证最后一行数字与合计之间的空行应从右向左下划斜线注销,以示期间不能加写数字。合计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 

(2)登记在账簿中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其所占格宽以不超过格宽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为原则;

(3)填写在会计报表上的阿拉伯数字,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填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4)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揩(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亿、万、佰、元、角、分、零)或行书书写,易于辨认、不易涂改。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金额数字到分的,分字后面不必写整(或正)。有的凭证或其它会计资料内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并接着写数字,中间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10.各单位的财产应定期盘存。库存现金按日盘点;银行存款按月核对,财产、物资每年至少要清查1至2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单位加盖在账簿上的会计人员名章为长方形扁章,用红色印油;各种戳记,如“承前页”、“过次页”等会计科目章均用蓝色印油(如书写,则用蓝黑墨水);结账、改错划线均用红色墨水;

12.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在正式利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账之前,必须按规定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否则,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不予承认,提交的有关会计账表资料上级主管单位可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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