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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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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

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是原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卫生工作。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编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设立机构的通知》((1998年国务院令第5号)、设立的机构。

2013年,国务院将卫生部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相结合,成立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规划协调国家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和妇幼卫生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实施基层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卫生专业技术。

4.贯彻预防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公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5.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医疗人员职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6.依法对血站、单血浆采集站的血液采集、供应和临床血液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研究制定国家重点医学科学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重点医学卫生研究攻关,指导医学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我国卫生部部长叫什么名子?

卫生部以及取消了,没有部长。下面介绍一些卫生部:

一、13年取消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曾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其前身为1949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

二、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1号),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生部的统一举报电话是什么?

卫生部的统一举报电话是12320

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以下简称“12320”卫生热线)自2005年设立以来,各地积极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服务方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增加,人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12320”卫生热线在公开政策信息、传播健康知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诉举报及风险沟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卫生部门与公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卫生部的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工作的通知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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