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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是什么意思(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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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

事该项工作的人。

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往往二者之间

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分

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

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即使是重要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直接参与研究、决定

某一具体问题或者某一事项由其拍板决策,则该党员领导干部为直接责任者,而非领导责任者。

主要责任人与第一责任人的区别

主要责任人也就是主要负责人。

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

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单位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不过,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从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上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

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所以,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负责人意思应该大致相同。

扩展资料

《会计法》

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要负责人

什么是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可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比如一座矿如果出了安全问题,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施工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见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党建第一责任人是什么意思

党建第一责任人是核心人物,书记的意思。党建第一责任人代表着是党建时,第一责任人,也就是级别最高的人,也就是核心人物,书记,推进从严治党新常态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心

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有以下区别:

1、代表含义不同

第一负责人所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单位,直接负责人是代表个人

2、需履行的义务不同

第一负责人需履行对整个单位或组织的义务,直接负责人需履行个人义务

3、承受责任不同

直接负责人需承担主要责任,第一责任人付连带责任

第一负责人是社会各阶级行业、组织和个人,在道德、经济、法律及制度上对某些事务必须首先承受履行的义务和权力;又叫首责制,故称。是首先承当利害的关糸人。如道德行为的见义勇为。法律规定的法人、法人代表等等。

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中的“自己责任原则”,任何有行为能力人均应直接承受自己行为的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但这一基本原则又受到各国法中监护制度、代理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制状况。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与不法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当事人可负有无条件的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和补充责任等,学理上称之为间接责任。

扩展资料:

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责任

什么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出现事故时,他们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一、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

二、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承担责任时。所以。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三、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

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负责人意思应该大致相同。

扩展资料:

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

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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