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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防疫最新政策(白云机场防疫政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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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防疫政策最新规定

(一)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实施“三天三检”,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三天三检”,期间居家健康监测,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

(三)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10月29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须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实施三天三检,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餐。

(七)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入境人员自外市入境且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在外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可返回我市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西藏自治区来(返)穗人员(高风险区域除外),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九)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对内蒙古自治区来(返)穗人员(中、高风险区域除外)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一)对青海省(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二)对宁夏回自治区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三)对广东省深圳市来(返)穗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检测,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1检),非必要居家不外出,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穗满7天,倡导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自我监测期间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十四)广东省广州市周边城市:

1.对于深圳市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每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2.对于东莞市、中山市等省内周边城市(不包括佛山市、深圳市)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当所在区县被纳入低风险区管理,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隔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3.对于佛山通勤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有当天采样记录往返广佛。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十五)省外抵穗人员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省内抵穗人员落实四个一措施(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六)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贵阳市防疫政策最新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社会面动态清零,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全员核酸筛查结果和省市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决定,自9月27日0时起,解除云岩区临时静态管理,将贵阳市分级分类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乌当区、贵安新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逐步有序恢复辖区生产生活秩序。

1.市内常态化防控区域间人员和车辆可有序流动,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室外景点、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执行场所码管理,严格扫码亮码通行,并强化体温监测、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2.暂不恢复堂食;恢复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运行;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大型宴席活动、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3.学校先行开展线上教学,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不开放影剧院、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棋牌室、洗浴场所、游泳馆等室内密闭经营场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缓开放。

4.继续提供免费核酸检测,2022年10月底前,居民每3天应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3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健康码”弹窗提示,完成核酸采样后,24小时内恢复绿码。

二、按高中低风险区管理。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辖区内高风险区落实封控措施,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落实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1.低风险区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市内低风险区间人员和车辆可有序限流活动(不能进入高、中风险区和常态化防控区域)。

2.“快、修、保、食、洁、工”和志愿者等重点人群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报告,禁止带病上岗;家政保洁、装修维修、快递外卖等外来人员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小区,物品配送采用无接触式服务,消毒后须静置半小时以上;禁止高、中风险区人员到低风险区服务和保障。

3.各行业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每日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单位就餐实行分餐制、不堂食,防止人员聚集;不同办公室人员不串门走动,严禁两人以上同时吸烟。

4.学校暂继续实行线上授课,学生暂不返回学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医院、银行、商超、农贸市场、理发店、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正常营业,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每个场所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场所码,所有人员务必扫场所码进入,同时落实进入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戴口罩等措施;餐饮行业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和送餐服务;影剧院、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室、茶室、咖啡馆、桌游馆等各类经营性场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校外教培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景区、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落实扫场所码、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措施,人员控制在最大接待量的50%以内

5.火车站、机场、公路、水路等出入区域应做好测温、扫码、核酸查验等工作;有序逐步恢复低风险区内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运营,不在高、中风险区停留上下客,乘客扫码、测温后乘车。

三、严格离筑和来(返)筑管理。离筑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返筑人员在完成“入筑首检”后,凭始发地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持续加强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个人和家庭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上班、不去公共场所。

五、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实时调整。省市联动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有关单位、贵安新区及各区(市、县、开发区)根据本公告内容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9月26

广州最新的防疫政策

出广州

旅客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进入广州

 (一)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实施“三天三检”,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三天三检”,期间居家健康监测,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

(三)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10月29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须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实施三天三检,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餐。

(七)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入境人员

自外市入境且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在外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可返回我市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西藏自治区来(返)穗人员(中、高风险区域除外),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7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九)新疆(含兵团,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对内蒙古自治区(返)穗人员(中、高风险区域除外)开展3天居家隔离及4天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一)青海省(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二)对宁夏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域以外)来返穗人员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引导其在第5、第7天各接受1次核酸检测。

(十三)对深圳市来(返)穗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完成落地核酸检测,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1检),非必要居家不外出,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穗满7天,倡导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自我监测期间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十四)广州周边城市:1.对于深圳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每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2.对于东莞、中山等省内周边城市(不包括佛山、深圳)通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当所在区县被纳入低风险区管理,在社区和单位落实好名单管理,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隔天一检,每日上岗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3.对于佛山通勤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且持有当天采样记录往返广佛。并做好(1)每日查询健康码和测温;(2)落实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每日可正常通勤。

(十五)省外抵穗人员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省内抵穗人员落实四个一措施(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十六)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

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广州市防疫最新政策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11月4日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一)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实施“三天三检”,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三天三检”,期间居家健康监测,引导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

(三)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10月29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须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实施三天三检,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餐。

(七)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 、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入境人员自外市入境且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在外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可返回我市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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