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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的男老婆(渣男欠债让女友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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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没钱花的男人真的能像剧中那样直接卖掉老婆吗?

我们看古装戏,经常会看到一些男人卖老婆的情节。尤其是一些赌徒,赌输了没钱赔,就拿老婆抵债。达子也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在影视剧中那些人渣般的赌徒,都有一个漂亮老婆呢?

在古代,老婆真的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吗?对于古代的有钱人来说,老婆分很多种,有正妻,有小妾,还有奴婢、通房丫头等等。一般来说,正妻是家里的女主人,是不能买卖的;小妾和奴婢,属于男人的玩物,买卖一下就比较常见了。

当然,这是有钱人家。还有就是穷人家。穷人一般能娶一个老婆就不错了,所以他们卖,只能卖正妻。历史上比较有名的卖老婆事件有两个。

第一个是来俊臣他妈。来俊臣是唐代的酷吏,狄仁杰都差点被他弄死。但是他出身贫寒,来俊臣的亲爹叫蔡本,是个赌徒。来俊臣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蔡本和一个姓来的人赌钱,输了很多,没钱还。就拿自己的老婆抵债,而且买一赠一,把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也带了过去,所以来俊臣才会姓来而不姓蔡!

还有一个是徐孝克卖老婆的故事。徐孝克本来也是个当官的,但是比较清贫。后来天下大乱,朝廷发不起工资,他又没积蓄,但是家里还有老母要养。古人很注重孝道,万一把老母亲给饿死了,徐孝克可就臭名远扬了。

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媳妇身上,想把媳妇卖了养母亲。她媳妇也是个深明大义的人,说道:“既然你是为了奉养母亲,就把我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吧。”

达子也是忍不住吐槽了,你一个大男人,回家种地好不好,去工地搬砖好不好,何苦卖媳妇?估计像徐孝克这样的读书人,宁可卖老婆也绝不会去干这些粗活,太有辱斯文了!

最终他把媳妇卖给了一个武将,得到了一大笔钱。后来,那个武将在前线战死了,徐孝克的媳妇成了遗孀,无依无靠。这时徐孝克又去找媳妇,说我不在乎你失过身,回来接着跟我过吧。

就这样,徐孝克靠着卖妻养母和收养将士遗孀,上了两回热搜,成了当时忠孝两全的道德典范!

从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出,古代男人卖妻子是确实存在的。

《汉书·贾捐之传》也记载:“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看来在古人眼里,妻子和孩子确实都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卖老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钱人只会买卖没啥地位的小妾和奴婢,穷人实在饿的没办法了才会卖正妻。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婚姻是人生重要的大事,两人如果能走上婚姻殿堂,说明是爱着对方,欣赏对方的,等结婚之后应该要携手共进,那么我来下面介绍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1

一、老公欠债老婆有义务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老公欠债老婆有义务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老公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老婆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老婆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

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老公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老公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老公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很多人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有欠债的情况,那么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但其实,即使双方之间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但由于欠债的情况不同,也不能一概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另一方也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一方在婚内的.欠债,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或者追认的,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另一方要有了偿还义务。

但要是一方的欠债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则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此时需要对该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2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上丈夫欠钱妻子有没有义务还3

一、老公欠债妻子有义务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老公欠债老婆要不要一起还

老公欠钱老婆有没有义务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另外《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老公欠债会冻结妻子的财产吗

老公欠债一般不会冻结妻子的财产,但是一方欠的款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其配偶,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有可能会冻结配偶的擦此函;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四川男子让邻居妻子生子抵债未果泄愤杀人,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

男子名叫张洋,与妻子结婚后生下了三个女儿,由于他比较重男轻女,所以把其中两个女儿送给了别人,只留下了大女儿。一直以来他都很羡慕邻居春明夫妇有两个儿子,后来想起春明还欠自己2700块钱,于是就和对方建议,让其妻子给自己生一个儿子,之前欠的债一笔勾销。

春明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就让妻子桑颖和张洋一起过,然而两人相处了一年多都没有诞下男孩。最后由于性格合不来,桑颖重新回到了春明身边,张洋不仅儿子没有得到,原本的家庭也失去了,这让他觉得自己人财两空,出于报复心理张洋将春明夫妇杀害,然后逃跑至云南。他可能这辈子都无法想到,自己前妻已经诞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张洋潜逃28年终于落网。

张洋杀了人后,便隐姓埋名逃窜至各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事情过去了将近30年,然而警方仍然没有放弃追究此案件。由于张扬犯罪时,各方面数据都不够完善,当时只锁定了嫌疑人,却无法通过监控追踪,只能通过仅有的信息进行通报。

直到2021年8月27日,昆明警方发现一名男子,与犯罪嫌疑人张样外貌十分相似,经过数据对比,最后确定了该男子就是张洋。逃窜这些年,张洋由于没有身份证信息,一直无法找到稳定工作,只能以打零工为生,当被警方抓获的那天,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犯下的罪行。

张洋会不会被判死刑?

张洋现在算起来已经有78岁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审判75岁以上的老人一般不会适用死刑,但如果以恶劣手段导致他人死亡的可以除外。张洋犯罪时,是直接持刀将受害者同时,属于主观犯罪,而且手法比较残忍,所以很可能会被判死刑。

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

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

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实际上我们大家都应该关注更多的法律知识,因为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关于法律的知识有很多,比如关于欠款的,那么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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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

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2

一、丈夫欠款妻子承担还款责任吗

1、如果丈夫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妻子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这部分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则妻子不用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男人欠款妻子有承担吗3

丈夫欠款妻子承担还吗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要不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就要依据丈夫的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定,并且要看丈夫的举债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的,而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债务。

如果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的`一方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需要的除外。

除了上述规定外,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是非法的,例如是为了赌博而欠下的债务,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妻子是没有责任进行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你丈夫所欠债务是他个人行为,比如赌博,或者用于其他个人开支,那么你作为妻子没有偿还义务,因为那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

2、如果你丈夫是因为你们家庭的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债务,就是说,你丈夫欠债是为了家庭,或者是用于家庭开支,那么,你作为妻子对其债务有偿还义务,因为他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你丈夫的债务发生在你们结婚以前,你也不用承担责任,那是你丈夫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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