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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哮喘诊断标准5条(儿童哮喘的绿黄)

哮喘行动计划(AAP)是哮喘自我管理的重要工具。中国儿童哮喘行动计划(CCAAP)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交通信号灯模式,根据儿童哮喘临床症状和峰流速监测结果进行哮喘自我管理,并加入了患儿个人致敏和诱发因素等,对绿、黄、红区域的定义、识别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后期随访,适合不同年龄儿童使用的药物和装置等做了具体表述和建议。

绿区

“绿区”是指规范使用控制药物,哮喘获得并维持良好控制。

1 绿区的识别

哮喘病情稳定,无咳嗽、喘息、胸闷、气短等症状,呼吸顺畅,夜间睡眠安稳,能够正常学习、运动、玩耍;PEF≥80%预计值。

2 绿区的管理

(1)明确并回避哮喘发作诱因,如避免变应原暴露、呼吸道感染等;

儿童哮喘诊断标准5条(儿童哮喘的绿黄)儿童哮喘诊断标准5条(儿童哮喘的绿黄)


(2)遵医嘱规范使用哮喘控制药物;

(3)积极治疗伴发过敏性鼻炎;

(4)预防和应对运动性哮喘(EIA),处于绿区的患儿应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选择适宜运动项目,同时预防EIA发作。通常首选SABA气雾剂[压力定量气雾剂(pMDI)],运动前吸入2喷沙丁胺醇(100 μg/喷)。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福莫特罗复合制剂可按需用于12岁以上哮喘患儿,运动前使用ICS-福莫特罗减少EIA的效果与每日使用ICS再于运动前使用SABA的作用类似。

3 绿区的随访

(1)定期复诊,每2~3个月随访1次,随诊时携带哮喘日记、PEF监测结果等,有条件者进一步行常规肺功能、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等,进行充分临床评估,根据病情和用药时间,决定是维持治疗,或降阶梯治疗,是否需要修订AAP。

(2)疫情期间可通过网络医疗门诊进行专业咨询、购药以及是否可减量,或尽早安排门诊随访,不应自行停药,或无哮喘急性发作即长期(超过3~6个月)不随诊。

黄区

“黄区”是指哮喘未控制、部分控制或病情不稳定,出现哮喘发作或加重表现,需及时识别,采取措施,控制症状,防止恶化,减少紧急就医。

1 黄区的识别

患儿出现以下任一征象即提示哮喘发作,进入黄区:

(1)反复或频繁咳嗽,夜间、晨起或活动后明显;

(2)喘息、气促、呼吸伴肺部哨笛音;

(3)夜间咳嗽或憋醒,影响睡眠;

(4)乏力,活动后气短、憋气或咳嗽、喘鸣;

(5)使用支气管舒张剂≥2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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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胸闷、长吸气/呼气、清咽,或伴有PEF下降;

(7)PEF处于预计值的80%~60%。以上征象的出现可能隐匿,缓慢,反复,持续,也可能突发,持续时间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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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区的管理

包括缓解药物的使用和控制药物的调整。

➤缓解药物的使用根据患儿哮喘发作诱因和病情,给予恰当的干预。暴露于变应原、刺激性气体,运动过度等诱发的哮喘发作,通常起病急,需立即给予SABA。呼吸道感染诱发的哮喘发作起病相对缓慢,可给予SABA,也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口服支气管舒张剂。

(1)6岁以下儿童:在家或院外选择:①吸入型SABA,包括沙丁胺醇气雾剂等,通过带面罩的储雾罐给药,每次喷药2~4喷,每喷药间隔0.5 min以上;②雾化溶液,包括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异丙托溴铵(在使用SABA的基础上使用或与之联合使用),通过雾化器给药。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给药,每次给予支气管舒张剂时均同时予ICS。通过气雾剂给药时,可给予ICS气雾剂;通过雾化器给药时,同时给予ICS雾化液。密切观察给药后患儿病情变化,然后依据病情变化每1~4 h重复给药;③口服支气管舒张剂,包括沙丁胺醇片(或控释剂)、盐酸丙卡特罗溶液或片剂、班布特罗溶液等,在患儿病情较轻,或缺少吸入型药物的情况下选择使用。

如果患儿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立即就医:①喘息重、憋气、呼吸困难、哭闹、烦躁等;②对初始吸入支气管舒张剂治疗(第1小时给药3次)后1~2 h无反应;或即使其他临床征象改善,但呼吸急促持续存在;或缓解数小时后再度加重,或进行性加重,特别是1岁以下的婴儿;③家庭情况或环境特殊,无法进行紧急治疗,或父母/看护者不能在家中处理哮喘急性发作。

(2)6岁及以上儿童

①SABA气雾剂,每次给药 2~4喷,每喷药间隔0.5 min以上,6~11岁儿童,通过储雾罐给药可保证给药效果,12岁儿童以上,可以直接使用气雾剂;

②SABA雾化溶液,经雾化器给药。同样,每次给予支气管舒张剂后应同时给予ICS。通过气雾剂给药时,给予ICS气雾剂;通过雾化器给药时,同时给予ICS雾化液;

③低剂量ICS-福莫特罗,适用于12岁以上儿童,但哮喘发作严重时不适用。经以上处理后观察患儿病情变化,然后依据病情变化每1~4 h重复给药;

④如果患儿胸闷、憋气、呼吸困难、活动受限、夜间咳醒或憋醒等症状,经上述处理后未见改善,甚至病情加重;或病情缓解短于3~4 h;或PEF接近60%预计值;或患儿存在发生致死性哮喘的危险因素,应立即就医。

致死性哮喘发作的危险因素包括:①既往有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经气管插管机械通气;②过去1年中曾因哮喘严重发作看急诊或住院;③正在使用口服激素治疗或近期刚刚停用口服激素;④对使用哮喘控制药物使用依从性差或未使用ICS;⑤过多使用SABA;⑥缺少AAP或使用AAP依从性差;⑦存在严重食物过敏;⑧合并心血管疾病或其他慢性肺部疾病;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有精神疾病史或社会心理问题。

➤控制药物的调整包括ICS、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长效支气管舒张剂(long-acting beta2 agonist,LABA)等。

(1)剂量:依据哮喘发作前用药剂量和哮喘病情,增加ICS剂量 2~4倍;或改用ICS-LABA复合制剂,每次1~2吸,每日1~2次给药;或加用LTRA。如果已在使用LTRA,可在原用药基础上加用低-中剂量ICS或ICS-LABA复合制剂,每次1~2吸,每日1~2次给药;已在使用ICS-福莫特罗复合制剂治疗的患儿,可在原用药基础上再按需使用。

(2)疗程:单一诱因,如变应原暴露导致的哮喘发作,病情通常1周内恢复,多种触发因素、呼吸道感染导致的哮喘发作病情恢复通常需要1周以上,临床症状在治疗后改善迅速,但肺功能指标和气道炎症的恢复有时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黄区控制治疗需维持至少2周。

3 黄区的随访

在黄区,需要时刻评估用药后的症状改善、PEF的恢复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就医,或1~2周随访。

随访内容包括:(1)哮喘发作或未控制的原因;(2)本次哮喘发作程度的评估及恢复情况;(3)哮喘控制药物的调整;(4)患者使用AAP的情况和是否需要修订AAP;(5)下次随访的时间。

红区

“红区”是指哮喘发作已十分严重,需紧急处理和立即就医。

1 红区的识别

红区的识别 患儿出现以下任一征象即提示哮喘发作严重,进入红区:(1)剧烈咳嗽、憋气,呼吸困难,三凹征阳性;(2)走路、语言困难、不能平卧;(3)鼻翼扇动、口唇发绀;(4)哭闹、烦躁不安、焦虑、精神萎靡、嗜睡、甚至意识模糊;(5)PEF<60%预计值。

2 红区的管理

(1)立即给予SABA气雾剂或雾化溶液,在第1小时内,间隔20 min,连续给予3次;

(2)给予口服激素,选择泼尼松或甲泼尼龙片剂,用量1~2 mg/(kg·d),最大剂量不超过40~50 mg,分1~2次服用。6岁以下儿童口服激素治疗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3)立即就医或拨打急救电话。

3 红区的随访

曾因哮喘急性发作而急诊或住院治疗患儿再次发作的风险高,需随诊,同时保证患儿完全康复和后期获得良好控制。根据患儿病情和个人条件,应在急诊后2~7 d或出院1~2周以及1~2个月分别复诊。

内容包括:(1)评估哮喘症状控制情况,检查患儿是否坚持按医嘱用药及吸药技术,必要时调整用药,并叮嘱患儿坚持长期规范治疗;(2)寻找和识别本次哮喘重度发作的诱因,并尽量避免;(3)提供个体化的WAAP;(4)指导父母/看护者识别哮喘急性发作的征象及掌握处理方法。

以上内容摘自: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哮喘协作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儿科专业委员会,等.中国儿童哮喘行动计划临床应用专家共识[J].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21,36(7):48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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