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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被感知(存在即被感知的哲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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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被感知是什么主义?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

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

所以,“存在就是被感知”意味着外部世界不过是自己的感觉罢了,把感觉认为是一切事物产生的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论或主观唯心主义是一个哲学理论。其提出某主体的心灵,如其感觉、经验、意识、观念和/或意志等是世界中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

相关信息:

这个题设属于唯心主义观点,源于伯克利哲学的唯心主义观点。根据伯克利的观点,由于所有的事物都要通过感官进入大脑,我们所能确定的就是我们所感觉到的,而我们不能确定感官之外的东西是什么。

对他来说,物质不过是我们所经历的感官物质的积累,通过习惯的力量连接在我们心中。既然理念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就意味着感觉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因此所有事物都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因为“拥有理念与感知理念是一样的”;“事实上,客体与感觉是同一事物”。

哲学提出了一种“形而上的实体”,也称为“物质”,解释为:不是颜色,不是声音,不是“触觉”……它不是任何可感知的属性,是不可感知的,而是颜色、声音等现象都是从它衍生出来的,它是作为事物的根本事物。伯克利认为,这种“形而上实体”的假设是武断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我们必须坚持这种关系,反对孤立,用静态的眼光看问题。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人的意识不能被感知,也可能不存在。就像你脚下的地下水一样,就像细菌一样,它们在被感知之前就存在了。

存在既被感知是什么意思,解释的通俗点,最后举个例子

存在即被感知,这是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的名言。这句话的意思通俗点讲就是我们所感受到的这个物质世界其实是由各种感觉构成。举个通俗的例子,一个人从出生以来就被放在实验室的仪器里,他被剥夺了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视觉。然后往他的大脑直接输入相应的感觉,比如往他的脑子里输入沙滩和海的影像,输入海浪翻滚的声音,输入海风的腥气,输入脚踩在沙滩上的柔软的感觉。那么在这个人的世界里他就是处于海边。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什么意思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因为他认为被人的感觉器官感知的事物才存在,不被感知的事物不存在,即认为思维决定存在,是主观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把外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自我主观精神的显现和产物。主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主观唯心主义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所以,“存在就是被感知”意味着外部世界不过是自己的感觉罢了,把感觉认为是一切事物产生的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

如何理解“存在即被感知”?(以哲学的角度)

不知道楼主什么层次的学历,我尽量答吧。所谓存在即被感知的观点,其根源在于洛克的“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即“在任何一个考察过人类知识对象的人看来,这些对象或者是实实在在由感官印入的观念,或者是由于人心的各种情感作用而感知的观念,或者是借助记忆和想象而形成的观念。”从洛克的这一观点出发所推出的结论应是:“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观念,而不是观念之外的事物。”这一观点后为休谟发展为温和怀疑论,又为康德的哥白尼革命立下了前提。它指的是,关于任何事物,我们只能知道该事物在我们每个人心中所产生的观念,而无法去了解那一事物本身。贝克莱的一句话是:“除了我们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之外,还有什么可感的对象呢?”即表明人只能知道自己所感知的对象存在与否,而对于自己无法感知到的事物,不是说不存在,而是我们不能够知道它存不存在。比如说,我曾认识的某人不幸去世,而我对此一无所闻,因此我“以为”他仍存在;在这里,我未感知的存在只属于我的一个信念,而不是知识。有关对贝克莱的反驳最常见的一种是:公园里有一棵树,它不因我的感知而存在。而贝克莱的反问则是:“你确实可以这样想,这并没有困难;可是,我请问你,你这不就是在你心中构成了某些你所谓的树的观念吗?你不过是在构成它们的同时,忽略了构成感知它们的任何人的观念罢了。但是你不就在同时感知或想到了它们吗?”因此他说,“当我们尽力设想外物存在时,我们仍然只不过在设想我们自己的观念而已。 存在即被感知是贝克莱的著名理论,其威力在于这一命题在古典经验主义的基础上是不破的,它既有着严密的逻辑论证,同时又使得每一个从经验上意图提出反例的人陷入了一个悖论:当某人试图寻找一个未被感知的存在时,他自己就已经在感知其存在了。这样,反对者无法对这一命题实现内部反驳,而从外部反驳在哲学上往往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这便是贝克莱主教的成功之处。

如何理解“存在就是被感知”?

这话是贝克莱大主教的著名论断,论断主体是众生,客体是存在(包括物质性和精神性)。侧重于认知。如果单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知论出发,那么这无疑是一个谬论。这同时也是哲学门外汉的一般观点。这句话具有两个逻辑层级。一是存在的意义就是被感知,二是被感知的才被认为是存在的。第一重意思上来讲,我们所处的世界上的一切存在,只有被感知才有意义。就当时人类认知能力而言,黄金是被感知的,爱是被感知的,星空是被感知的,因而它们具有了财富的、感情的和物质的意义。而病毒、太阳风是不被感知的,因而在当时是不被承认的,即存在对于众生没有意义。第二重意思上来讲,就是只有众生感知到的事物和精神才被认为是存在的。这很好理解,当时的人类认识到什么,什么就存在。梦境、上帝和预言被当时的人们感受到,因而被认为是存在的;而当下的人类感知不到,因而说是不存在的。事实上无论就认知层次来讲,贝克莱大主教已经全然阐述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能力。但就客观的存在而言,无论就那个时代和当下的时代,人类的认识永远都是片面而充满荒谬的。始终在否认自己感受不到的东西,比如我说过的上帝,命运和因缘,事实上这些都是世界的一种体现和存在。

"存在即被感知"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所有事物感知的存在都是存在于心灵内部的,在心灵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存在。贝克莱把各种事物叫做观念(所以这个词的用法在这些哲学家那里跟一般人用法是不同的),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观念是存在于精神之内的。

存在就是被感知出自贝克莱主教的名言。

“存在就是被感知”里的主语“存在”的意思并非指一切的存在。贝克莱说,精神(或叫做心灵、灵魂或自我)的存在是感知不到的,但是虽不被感知到,贝克莱却说精神是存在的。

所以这句话里的“存在”指的是除了精神之外一切事物的存在,因此完整的表述应当是:精神之外,存在就是被感知。

严格说来,贝克莱并无说过“存在就是被感知”,而是从句子中截出来的。所以要想正确理解其含义的话,不能单看这一句话,而要同时注意贝克莱前后说了什么。

扩展资料:

这个题设属于唯心主义观点,源于伯克利哲学的唯心主义观点。根据伯克利的观点,由于所有的事物都要通过感官进入大脑,我们所能确定的就是我们所感觉到的,而我们不能确定感官之外的东西是什么。

对他来说,物质不过是我们所经历的感官物质的积累,通过习惯的力量连接在我们心中。既然理念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就意味着感觉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因此所有事物都存在于被感知之中。因为“拥有理念与感知理念是一样的”;“事实上,客体与感觉是同一事物”。

哲学提出了一种“形而上的实体”,也称为“物质”,解释为:不是颜色,不是声音,不是“触觉”……它不是任何可感知的属性,是不可感知的,而是颜色、声音等现象都是从它衍生出来的,它是作为事物的根本事物。伯克利认为,这种“形而上实体”的假设是武断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我们必须坚持这种关系,反对孤立,用静态的眼光看问题。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人的意识不能被感知,也可能不存在。就像你脚下的地下水一样,就像细菌一样,它们在被感知之前就存在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在就是被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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