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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关于小区停车费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小区内用于汽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民法典》本条的施行,使得困扰了人们很久的停车费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保障了业主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2021国家规定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根据相关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很多小区内的车主有疑问,都属于业主共有了。
因为小区内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就像需要交物业费一样。除非是小区不需要物业,才不需要交停车费、物业费。
拒绝交小区停车费
需要看情况决定,如果小区在开发的时候规划有停车的场地,那么这种停车场地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出租、出让,这种情况只要开发商收费合理,是需要缴纳停车费的。如果收费不合理,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
如果在小区内没有规划有停车的场地,是占用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等地方建设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物业也可以收取停车费,按以上所说的属于保管费。但如果物业只收费不作为、收费高或者是没有很好管理好小区停车的情况,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
小区免费停车费有哪些规定
小区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而是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而是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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