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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扶贫济困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总结)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

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通过扶持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口素质,开展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等措施,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的原则,推进农村地区科学发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专项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专项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相衔接。执行上述规划时,应当优先安排农村贫困地区建设项目。第六条 每年六月三十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第二章 扶贫开发对象第七条 农村扶贫开发以贫困户和贫困村为对象。

农村扶贫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八条 农村扶贫开发对象中的贫困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家庭,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第九条 农户申请为贫困户的,由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评议、审核结果应当在农户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期间,村民提出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公开说明理由。第十条 贫困村的确定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不低于省贫困户、贫困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制定本市贫困户、贫困村标准。第十二条 贫困户经帮扶后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标准且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村经帮扶实现帮扶目标任务的,应当认定为脱贫。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第十三条 实行发达地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制度。

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提出帮扶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发达地区、国有企业等有条件的单位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项目、人力,其他单位每年筹措一定的资金、安排人力,扶持被帮扶贫困地区、贫困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第十四条 实行农村扶贫定点帮扶的,帮扶方和被帮扶方应当订立帮扶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帮扶方应当制定帮扶计划,按照计划完成帮扶任务。被帮扶方应当主动配合完成帮扶计划。

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帮扶档案,实施动态监测管理。第十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扶贫开发专项贷款的发放范围和贷款规模,探索金融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的新途径。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到贫困地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工商企业和发展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以及从事科技推广、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劳务输出等活动。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扶贫项目策划、贫困人口统计、经济数据分析、咨询服务等专业性活动。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宣传活动,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捐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

扶贫济困的济意思

【词条】扶贫济困

【拼音】fú pín jì kùn 

【注音】ㄈㄨˊ ㄆㄧㄣˊ ㄐㄧˋ ㄎㄨㄣˋ 

【解释】扶持贫穷的人接济困难的人。

【详细解释】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生活困难的人。

【例句】

1.扶贫济困、共建和谐。

2.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确定为“广东扶贫济困日”。

3.省扶贫开发协会正式向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了扶贫济困“帮一带十”行动倡议。

4.在端午佳节来临之际,为充分响应市委、市政府加快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号召,践行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社会精神,主动做好与帮扶村的对接和服务工作。

自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以来,哪个石化公司连续五年被评为“爱心企业”?

6月30日,茂名市举行2015年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通报表彰了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茂名石化再一次被评为“爱心企业”,这是自2010年开展这一活动以来,该公司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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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资举办的学校是什么意思

捐资举办的学校意思是捐赠东西,帮助贫困山区的学生走出大山。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使用人是指捐赠财产使用计划的具体执行、实施人。受益人是指捐赠财产的帮扶对象。

捐赠财产是指受赠人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接收的捐赠资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及经县级以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接收的开展扶贫济困项目确实需要的物资。捐赠应当遵循自愿和无偿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保障捐赠人、受赠人、使用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扶贫济困、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要求,以促进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

第三条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负责活动的执行实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关于广东扶贫济困日强制捐款(热心人顶上)

:"广东扶贫济困日"被强制捐款扶贫,到底扶了谁的贫呢?本来捐款是一种爱心的传递,现在却成了政府部门打开大门捞钱的理由了?强制分任务捐款,说来还真是扭曲了捐款的原意!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上吴小学的教师们于2010年7月12日再次被要求捐款,而且每人500元。对于部分教师每月只拿到1千来块钱工资,500元也不是个小数目了。镇政府这样的要求也太离谱了吧?政府部门为何每次都可以用不同的理由来欺压老师,还不能说个不字,真是悲哀!只不过一间小小的学校,财政上都一大堆问题?这是谁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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