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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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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12号令)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9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勇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12件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废止部分规章目录

序号部门规章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废止原因1棉花监督检验办法原国家标准局1987年6月12日原棉花监督检验工作方式已经被《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公证检验、监督检查等替代2省级专业纤维检验局(所)的基本条件(试行)原国家标准局1987年6月29日现行法规、规章已经涵盖其内容3棉花监督检验收费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0年3月29日原棉花监督检验工作方式已经被《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公证检验、监督检查等替代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8月24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已经实施了近20年,有些内容不符合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已制定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5纤维质量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6月18日现行法规、规章已经涵盖其内容6羊毛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原纺织工业部、原商业部1993年4月3日现行法规、规章已经涵盖其内容7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原劳动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4月13日现行法规、规章已经涵盖其内容8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内贸易部、农业部、原中国纺织总会1994年5月10日现行法规、规章已经涵盖其内容9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2000年2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规定,对进出口食品标签进行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取消10境外评估机构认可管理办法原国家检验检疫局2000年8月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规定,对外国检验机构进行境外评估认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取消11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11月6日制定发布于认证认可条例施行前,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而且《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规定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在认证认可条例和配套部门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12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11月6日该行政许可项目已经取消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什么?

 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四)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五)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七)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八)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九)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十)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十一)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二)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十四)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十五)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是:

从浏览器搜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站,看到标注官网的就是。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

2、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3、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有关事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组织国家宏观质量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重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4、同时负责规范、监察,计量管理、通关管理、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食品安全、电梯监督、产品质量等。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干什么的?

1、负责组织公司全部的注册申报工作;

2、及时掌握药品注册政策的变化情况,并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建立和维护药品注册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资源体系,推进已申报品种的注册进展;

3、推进药品注册申报工作,及时掌握注册药品的最新动态,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协助完成补充资料;负责协调CFDA专家及药学专家,解决药品研发及注册过程中的法规和注册问题;

4、承担注册政策法规宣传任务,为部门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的支持和培训;

5、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国家、省市药监局、质监局、药检所等上级部门相关事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技术监督局查网上的产品吗

查的。这些产品只是在网上售卖,但是还是会在线下生产。因此,会是会受到技术监督局的监查。

国家技术监督局(英文:The State Bureau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是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国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既是我国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也是我国《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行政执法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曾更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34号)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支树平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制定发布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截至2010年11月现行有效规章共计178件,同时决定废止规章7件。现将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和废止部分规章目录予以公布,废止的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废止部分规章目录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发布时间1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1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5.242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3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6.233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5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6.234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8.135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11.56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1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5.9.297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2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5.9.298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6.2.219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9.7.310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1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10.8.511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国家检验检疫局第15号令国家检验检疫局1999.12.1712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6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2.3.141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20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2.4.1914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2002.4.29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2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7.2316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25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10.2817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26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11.718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76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5.5.3019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0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1.12.420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0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8.11.1121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8.2422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1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8.2423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8.2424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5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9.625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6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9.626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9号令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2.2627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4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合作总社、国家质检总局2002.10.1428茧丝流通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8号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2.02.0429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43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3.01.1430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49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3.07.1831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73号令 窗体底端国家质检总局2005.04.2232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9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6.06.1433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9号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6.10.103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一批废止部门规章目录国家质检总局第11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1.12.113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5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1.12.2936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9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01.1837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4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4.06.2338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85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6.1.283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6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8.04.2940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8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8.6.2541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2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9.4.154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5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10.3.154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第12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2000.06.164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78号令国家质检总局2005.06.0745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国家信息产业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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