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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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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简单来说,留抵税额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出现的。留抵退税就是将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是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指的是按照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指的是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因此,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是属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企业的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同时促进了技术装备升级,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

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

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

拓展资料: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什么意思

所谓留抵退税可以简单理解为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的税免。最终税额是指纳税人的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对于期末税收抵免,我国实行下期结转扣除制度。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拓展资料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随着增值税改革步伐的加快,今年要把退税范围扩大到全行业。只要纳税人符合要求,就可以退还新的退税,这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期末制度性退税制度,在完善增值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增值税留抵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买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当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进项税是指在购买商品时发生的可以用销项税抵扣的税种。如果你加入更多的税,它可以作为未来几个月的免税。如果你有更多的营业税,你应该向税务机关交税。

什么是增值税留抵

这个月的进项是剩的,不用多交增值税记账。如果只是会计,不需要处理进项税。留存税是累计的,随后几个月的销项税额扣除,没有时间限制。认证进项税中没有销项税,可以用销项税减去上个月的进项税总额,保留到下个月。

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

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法律依据: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二、本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增量留抵退税最新税收政策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为: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分析详情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三、留抵退税的申请期限是多会

纳税人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税或抵申请表。留抵退税抵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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