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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第三则原文及翻译(狼三则第三则翻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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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狼三则》(其三)蒲松龄的注释、翻译。

译文: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

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扩展资料:

一、词句注释

1、暮:傍晚。

2、为:被。

3、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4、可以:可:可以 ;以:把。

5、计:方法。

6、遂:于是就。

7、死:杀死。

8、盈:满。

9、豕 :猪。

10、如 :好像。

11、则:就;那么

12、股:大腿。

二、作品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

《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三、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

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

狼三则其三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狼三则其三文言文翻译如下: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赏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故事富有深意,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狼》第3则文言文翻译及原文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翻译:

有一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追赶着。路旁边有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去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狼,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于是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面吹气。

用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一样。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不是这屠户,谁能想到这个办法呢?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

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

启示

关于狼的启示:坏人的狡猾手段有很多,所以我们要锻炼出一双慧眼。

关于屠夫的启示:遇到像狼一样狡猾的坏人,我们要像屠夫一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狼

狼三则其三翻译

白话释义: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田间休息处,他就跑进去躲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

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清·蒲松龄《狼三则·其三》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蒲松龄5岁的时候,正值满清入关,在扬州屠城,在山东镇压农民起义,也产生了很多稀奇事,这些都影响到《聊斋志异》。

蒲松龄大概在分家以后,做私塾教师时,就开始写《聊斋志异》。他的好朋友张笃庆发现蒲松龄因为写《聊斋志异》影响到考举人,就写了一首诗劝他,别写小说了,专心去考试吧。但是蒲松龄不听,还是写,不管哪个朋友听到什么奇闻轶事,他都要了解一下,写到自己的作品里头。

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

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

据清人笔记《三借庐笔谈》记载:蒲松龄每晨起就在大道边铺席于地,并摆设烟茶,坐待过往行人,以搜集奇闻异事。每听到一事,回家后就加以粉饰润色。

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二三十九年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

狼三则原文及翻译

第一则原文: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竟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

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矣。

第一则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跑了好几里路。屠户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

屠户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屠户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户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

(屠户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金子,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

第二则原文:

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一屠(tú)晚归,担(dàn)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jiǒng),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xiá)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第二则译文: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

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后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第三则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第三则译文: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扩展资料: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聊斋志异》中有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2016年新审订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18课《狼》和部编义务教育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

狼三则第二则文言知识:

一词多义

止:

1、通“只”。例句:止有剩骨。

2、停止。例句:一狼得骨止。

意:

1、神情、态度。例句:意暇甚。

2、意图。例句: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3、情趣。例句: 醉翁之意不在酒

敌:

1、攻击。例句:恐前后受其敌。

2、敌人。例句: 盖以诱敌。

前:

1、前面。恐前后受其敌。

2、向前。狼不敢前。

积薪:

1、堆积柴草。例句:场主积薪其中

2、堆积在那里的柴草。例句:转视积薪后

1.复投之 ( 代狼 )

2.又数刀毙之 ( 代狼 )

3.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 主谓之间,不译 )

4.久之,目似瞑 ( 助词,不译 )

5.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 助词,的)

以:

投以骨(介词,把)

以刀劈狼首(介词,用)

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介词,来)

盖以诱敌(介词,用来)

词类活用

1、狼不敢[前](名词作动词,上前)。

2、恐前后受其[敌](名词作动词,攻击)。

3、一狼[洞]其中(名词作动词,打洞)。

4、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名词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

5、其一[犬]坐于前(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地)。

6、[苫]蔽成丘(名词作状语,盖上)。

7、一[屠]晚归(动词作名词,屠夫,宰杀牲畜卖肉的人)。

8、一屠[晚]归(名词作状语,傍晚)。

9、[弛]担持刀(形容词作动词,卸下)。

文言文式

省略句

省略宾语:

1、“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投之以骨”。

2、“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3、“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4、“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5、“屠乃奔倚其下”中省略介词“于”,可补充为“屠乃奔倚于其下”。

省略主语:

6、“顾野有麦场”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顾野有麦场”。

7、“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倒装句

8、“投以骨”中“以”是介词结构后置,正常语序应为“以骨投”。

9、“意暇甚”,正常语序应为“意甚暇”。

10、“身已半入”,正常语序应为“身已入半”。

11、“而两狼之并驱如故”,正常语序应为“而两狼如故之并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

《狼三则》其三翻译

翻译: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

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聊斋志异》中有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

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2016年新审订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18课《狼》和部编义务教育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狼—狼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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