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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指南)

排污许可证季报怎么报

法律分析:1.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登陆账号。2.登陆后选择台账记录执行报告。3.进入执行报告后选择季报。4.进入后点击新增,选择年份和季度。5、选择实际排放量信息,填写该季度每月废气、废水实际排放量,填入数据需有检测报告作支撑,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6、超标排放量信息若有超标排放则按表填写,若无超标排放不填写。7、污染治理设施异常运转信息若有则按表填写,若无不填写。8、上传附件需上传该季度废气、废水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其余附件按照当地要求上传。9、小结中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排放污染物情况,该季度生产运行状况、原辅料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污染物检测达标情况。10、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其余季度重复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网上申请:1、登录申报系统,2、注册系统账号,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4、申请前信息公开,5、网上提交申请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生成打印);2. 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按情况提供);

4.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5.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须提供);

7.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须提供);

8. 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排污许可证季报怎么报

法律分析:1.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登陆账号。2.登陆后选择台账记录执行报告。3.进入执行报告后选择季报。4.进入后点击新增,选择年份和季度。5、选择实际排放量信息,填写该季度每月废气、废水实际排放量,填入数据需有检测报告作支撑,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6、超标排放量信息若有超标排放则按表填写,若无超标排放不填写。7、污染治理设施异常运转信息若有则按表填写,若无不填写。8、上传附件需上传该季度废气、废水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其余附件按照当地要求上传。9、小结中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排放污染物情况,该季度生产运行状况、原辅料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污染物检测达标情况。10、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其余季度重复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全国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指南)全国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指南)


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 具体申报方法

1、登录申报系统。排污单位登录网络地址http://permit.mep.gov.cn,进入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注册系统账号。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注册需要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排污单位登录公开系统,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进行注册。

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登录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排污单位可选择相应的业务进行办理。申请排污许可证需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后按照排污单位实际情况填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对许可证进行变更、延续或补办,可点击相应选项。

4、申请前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排污单位应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或者其他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5、网上提交申请。网上信息公开结束后,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其中,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表怎么申请

登记回执表申请有相应的程序。

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2、填报并公开信息: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申请前信息公开。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等材料。4、审核发证: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是: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信息平台上注册并填报排污登记表,点击提交后,由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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