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往来款会计分录)
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往来款会计分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源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今天我们来说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
2、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4、 (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5、 (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 (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 公司设立程序 不同, 设立分公司 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7、 (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8、 (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10、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2、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website.service08@g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