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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的要求)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以下区别: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2、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计划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股东会跟董事会的区别

1 、 构成不一样: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构成,董事会由职工代表和其他组员构成;

2 、 特性不一样: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3 、 岗位职责不一样: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情有决策权,可选择与辞退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向股东汇报工作,执行其决定。

以上就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1 、召开 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汇报工作;

2 、执行 股东会的决定方案;

3 、对 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进行决策;

4 、 制定公司的本年度财务计划方案,预算计划方案;

5、 制定公司提升或是降低申请注册资本及其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 公司分立、 破产或改变公司形式的计划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8、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主管及报酬事宜,并根据主管候选人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总经理、财务主管及报酬事宜;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方案;

10 、公司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力。

本文主要写的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股东会是决策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者职能也不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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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与股东会

股东会、董事会都是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在内的多项目权利。董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行使包括执行股东会决议在内的多项职权,其权利来自于股东会。在实践中,因董事会不能有效的履行职权,股东会有权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以促使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既定方向履行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有,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构成的。并且董事会可以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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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具体的实施方案;股东会的成员没有任期的限制,只要其持有公司的股权就一直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会的成员有任期限制,董事的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是不得超过三年;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机构,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没有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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