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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管理局(杭州工商局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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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局电话

公开监督电话:0571-12315;

单位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  ;

邮政编码:310016;

Email地址:sgs@hz.gov.cn(此邮箱自2017年2月9日起告知非我局用于接收投诉举报信息的途径以来,已试运行一段时间,现公告从2017年5月5日开始不再受理投诉举报件)。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我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工商、食品药品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检并发布抽检信息;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承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五)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

(六)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八)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九)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职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负责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参与拟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江干区工商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公开(监督)电话:86025225

2、单位地址:杭州市太平门直街29号

3、邮政编码:310016

扩展资料:

主要工作职责

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2、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实施名牌产品工作,做好名牌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3、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杭州西湖区工商局的号码

杭州西湖区工商局已整合为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号码是0571-85115238;0571-86502293。

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区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规范措施;对中介服务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跟踪扶持有关中介服务业发展项目;牵头负责涉及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业的规范管理。

二、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扩展资料  

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职能:

一、指挥协调处

组织巡查网、执法网、检测网建设。承担建立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对监管执法行动进行协调。承担监管执法任务的审核、分派和督办。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对自贸片区相关业务工作的协调衔接。承担对监管执法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

二、审批服务处

拟订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统一承担农业、畜牧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受理、证书发放、业务咨询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杭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保护市场举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交易市场,是指依法登记设立,有相应的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有多个经营者入场独立从事商品交易的场所(以下简称市场)。第三条 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举办市场和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医药、烟草、出版物等专业市场的管理,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关。

公安、税务、物价、规划、技术监督、卫生、市容环卫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市场的举办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将市场的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市场。第六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举办市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单位,必须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

个人不得举办市场或承包、租赁市场。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新建市场。第七条 举办市场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市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在固定的场所、设施和相应的资金;

(三)有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管理措施;

(四)具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和符合治安、消防、环保、卫生、市容环卫的要求;

(五) 市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举办市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市场登记注册。单独举办的,由举办者申请登记注册;联合举办的,由联合各方共同委托其中一方申请登记注册。

未经登记注册,不得举办市场。第九条 举办者申请办理市场登记注册,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举办市场的文件;

(二)市场举办者身份证明和申请报告;

(三)举办市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验资证明;

(五)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

(六)市场建设规划总图和布局图;

(七)联合举办的,应提交联合各方签署的协议书;

(八)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举办市场需进行基本建设(包括扩建、改建)的,先按基建项目审批权限和基建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举办者办理市场登记申请后,应对各种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发给《市场筹建许可证》;不符合举办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市场举办者应作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市场名称,禁止使用其他市场名称。第十一条 市场举办者完成市场建设投资总额50%以上工程量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招商,发布招商广告。对外招商所收取的款项,在市场建设项目完成前必须专户储存,专款用于市场建设,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

市场举办者需对外发布招商广告的,除必须符合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对外招商的文件。广告发布者在承接招商广告时,必须查验上述证明;无上述证明的,一律不得对外发布广告。第十二条 市场举办者不得以欺诈的方法对外发布不符合事实的广告,以蒙骗经营者。第十三条 市场建设完成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规划、市容环卫、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市场登记证》,方可正式对外营业。第十四条 《市场筹建许可证》和《市场登记证》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扣缴。《市场筹建许可证》和《市场登记证》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第十五条 因改建、扩建、合并、迁移、分立、撤销等原因改变市场登记事项的,市场举办者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第十六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举办、变更、注销登记的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发布公告。

杭州都哪些工商局,具体地址都在哪里?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城分局 [2009-12-02]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城分局 [2009-12-02]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2009-12-02]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 [2009-12-02]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 [2009-12-02]

以下内容是从杭州工商网站上复制的,具体地址和详细信息内容较多,贴在这里显得有些乱,你可自己进去进一步查询。 或者,你要看哪个分局的信息,追问,我会补充回答。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桐庐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安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淳安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

·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分局地址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拱墅区分局

地址:长乐路20弄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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